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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52章 志向远大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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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之前,金锋一直觉得老天爷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,就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。事实上自从来到大康之后,金锋除了东海那次,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打击,靠着碾压这个世界上技术和各种理念,一路顺风顺水的走到现在。这让金锋不由自主产生一种自己肯定能改变这个世界的想法。但是随着海东青出现,麾下各种势力接连受挫,让金锋渐渐冷静下来。特别这次被困黄铜沟,是金锋来到这个世界遭遇到的最大一次困难,所以这一夜金锋想了很多,也产生了一些自我怀疑?自己就算是重生者,可前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,真的可以改变这个世界吗?可是在太阳升起来的那一刻,金锋突然觉得自己的念头通达了。站在山顶一眼看去,周围都是红色的悬崖,还有薄薄的浓雾,让金锋有种自己很渺小的感觉。是啊,相对于广袤无垠的宇宙空间,相对于漫长的历史长河,人类的确非常渺小。人类都有灭亡的一天,就连赖以生存的这颗星球,也会在几十亿年后被寿命将近的太阳焚烧成为灰烬。不,等不到那一天,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会消失。伟大的哲学家网友曾经说过,人类总共要经历三次死亡,第一次是生命终结,肉体消失。第二次是最后一个记得自己的人也忘记自己。第三次是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痕迹都消失。金锋知道,哪怕自己真的改变了这个世界,关于自己的所有记载也终有消失的一天,没人可以幸免。这样一想,好像生命也没有了任何意义。可是人生一世,怎么能没有意义呢?坚持自己的本心,记得自己的初衷,并且为之努力,便是人生的意义啊!金锋的本心是什么?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,金锋突然想明白了。男儿生于乱世,当仗剑而行,守一方平安!不管因为心软,还是理想主义,还是受前世教育影响,金锋就是看不得易子相食,看不得饿殍遍野,看不得人活得不像人。所以满足了生存问题和前世的一些小愿望之后,他想改变这个世界。哪怕最后没有成功,至少他努力去做了,这一生便也算有了个交代。想到这里,金锋缓缓开口。“青海长云暗雪山,孤城遥望玉门关。黄沙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终不还。”

站在后边的左菲菲听到这里,不由抬头看向金锋。此时朝阳东升,金锋身上好像披了一层霞光,看起来比平时更加伟岸。左菲菲本就崇拜金锋,这一刻更是差点看痴了。但是她很快就回过神来,转身就往山下跑。到了山下正好遇到在门口空地上洗脸的庆慕岚。“菲菲,这么大冷天你们俩不在屋里待着,偷摸跑山顶上干什么去了?”

庆慕岚把毛巾扔给阿梅,促狭的冲着左菲菲眨了眨眼。如果是平时,左菲菲肯定会还嘴,但是此时她却没有理会庆慕岚的调侃,着急问道:“有纸笔吗,快点拿给我。”

“怎么了?”

庆慕岚也察觉到了左菲菲不对劲。“先生作诗了,我得赶紧记下来,别等下就忘了。”

左菲菲回答。庆慕岚一听,来不及吩咐阿梅,转头就往屋子里跑,去给左菲菲拿纸拿笔。她这么紧张,是因为金锋曾经有好几次作诗,都因为没有及时记录,回头就忘了,或者只记住几句。事后再去问金锋,金锋就不再说了。虽然他来到这个世界上“发明”的各种武器,也是前世所学的知识,但从炼铁到制造,都是金锋一点一点去实验,去做出来的。而直接抄前世的诗词,让金锋有种抄袭的羞耻感,所以除了有感而发,他很少念诵诗词,甚至连成语使用的也不是很多。虽然之前他也抄过诗词,但那是为了卖香皂和黑刀攒家底,没办法。后来有了钱,金锋就没有这么做了。一是他虽然背过不少诗词,但是现在大多只记得其中比较经典的一两句,二是诗词中很多包含各种典故,而两个世界的历史背景不同,很多历史典故在这个世界不存在。这也是当初香皂和黑刀上印的诗词大多只有一两句的原因。不过有时候遇到特殊的场景,金锋也会有感而发,念一两句诗词,可是事后有人问起,金锋就不再说了。这种情况关晓柔遇到过好几次了,所以现在和金锋关系亲近的人都知道,如果金锋念诗了,就赶紧记下来。左菲菲接过庆慕岚递过来的纸笔后,迅速在纸上记下金锋刚才念的内容。庆慕岚没敢打扰,站在一旁看着左菲菲写完,才低声念道:“青海长云暗雪山,孤城遥望玉门关。黄沙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终不还。”

看到这里,庆慕岚不由倒抽一口凉气。阿梅也凑了过来,看了一眼诗词,疑惑问道:“小姐,我记得玉门关和楼兰都在遥远的西域吧,咱们这次不是打党项吗,先生怎么说起了玉门关和楼兰了?”

作为庆慕岚的贴身侍女,庆慕岚去学堂的时候,阿梅也经常跟着,所以听说过玉门关和楼兰。但是这两个地方,一个在吐蕃深处,一个在党项更西边。“先生这是以诗明志,表达征战的决心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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